奉贤区2025年“南上海科创中心”创新行动计划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开始了
2025-04-24
一、支持内容
对首次认定或新引进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对于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二、支持方式和经费
事后资助。
1.对于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两个年度给予每年 10万元支持,合计给予20万元支持;
2.对于新引进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支持;
3.对于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
三、申报条件
1.在2024年度认定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税管地均在奉贤区;
2.企业完成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3.企业是在2024年度从本市其他区新迁入本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并在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完成高企市内迁移;企业是在2024年度从外省市新迁入本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经市高企认定办公室审核后新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从本市其他区新迁入本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若已享受本市其他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或新引进专项政策,本区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5.对于有效期满未重新认定的、后续年度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有效期满重新认定条件享受;
6.张江奉贤分园的企业按张江专项(高企首次认定)享受政策,临港新片区内企业按临港专项享受政策,区级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四、截止时间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5月9日17:00,逾期视自动放弃。
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