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2.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要求(附件1),项目建设所必需的立项、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已经办理完成,所需资金已经到位,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且该项目未获得过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3.申报项目总投入应当达到2000万元,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其他费用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与该项目有关的软件、专利、试验、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支出,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应高于60%。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投资补助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1亿元。投资补助项目采取前补助方式,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50%补助资金,剩余支持资金根据验收结果再行拨付。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采取线上方式组织申报,登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zxzj.sheitc.sh.gov.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20日,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附件: 1.2025年技术改造投资补助申报指南
类别 | 专题 | 方向 名称 | 支持内容 |
产业高端供给能力提升 | 技术改造 | 推进重点产业链提质增效 | 1.支持重点产业链升级。聚焦“3+6”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各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及细分赛道开展的产业链升级改造,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改造。 2.支持高端化改造。支持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速技术迭代升级,提升工艺、产品和技术水平;支持企业提品质、增品种、促品牌,加强高品质产品供给能力。支持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中试验证、质量认证、智慧物流等全链条装备升级及软硬件一体化改造项目。 3.支持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设备,开展具有“智改数转网联”特征的智能化改造,实现产线、装备升级的项目,提高关键工艺和核心设备数字化水平。 4.支持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应用国内外先进低碳节能、节水节材、安全环保等技术和工艺,以及采用高能效设备,提高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以及加强安全生产改造的项目,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