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方式
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支持经费15万元/项,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5万元/项,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资助资金一般分两期拨付,全部资金应于验收通过后全额付清。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在同一年度,一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创新资金支持。同一个项目只能获得一次创新资金支持。已获得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才可申请新项目。同一家企业可享受市区两级创新资金项目累计不超过5次。
重点支持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及节能、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产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创新资金一般项目,企业主要条件:
1.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3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二)申请创新资金重点项目,企业主要条件:
1.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优先支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2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
(三)申请创新资金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2.申报上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有关要求,完成评价工作并获得入库编号(因目前科小评价系统正在迁移中,此项工作待后续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1.具有水印的奉贤区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
2.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附件二)或专项审计报告;
3.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三);
4.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5.相关附件资料(企业营业执照、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31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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