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享受 一般给予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资助,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 2、基本要求 “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分创新和创业两大类,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创业人才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学位。引进人才应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4)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紧缺急需的,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专业水平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 3、申报流程 每年申报1次,由上海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并最终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