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一、为什么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二、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查询→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形式审查,发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实质审查→初审公告→ 注册公告 → 核准注册商标发证并公告.其中初审公告期是法定期限3个月,如整个过程特别顺利,预计整个注册时间大约为18个月,因为法律没有对商标审查的完成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最终以商标局的完成时间为准。
三、 商标驳回与复审
申请人申报的商标,如经商标局实质审查后不予核准,将被驳回。申请人对驳回理由不服的,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可以委托我公司进行复审,费用另计。因商标驳回引起的连带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广告投入,商标印制费用等)。
四、商标注册资料
为方便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事宜,请在办理商标申请手续时,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委托方签字盖章);
2、商标图样10张(5—10cm,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电子稿(psd格式)
3、注册商标所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4、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社团登记证);
五、商标注册申请撤回
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如下书件: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
2、原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我公司办理申请手续后,请仔细审查申请文件内容是否与执照内容相符,申请书所示商标图样位置是否正确。
2、申请人的电话、地址,如在申请过程中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我公司。否则由于电话、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我公司而引起的连带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如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需重新递交申请文件,原商标注册费用不退,需要新缴纳申请费。
4、申请人的商标使用,为申请人自愿行为。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其商标权才得到法律保护,并可以标明注册标记。
5、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6、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刊登注册公告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