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享受 根据申报产品新增的增值税的地方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2、基本要求 1)在本市注册的各类企业,其产品属于新能源、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物联网、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 2)属于生物医药领域的产品,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新药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应按照相关特殊规定提供有效证明。 3)产品相关技术已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除了生物医药领域特殊产品外,应为获得专利授权后三年内的产品。 4)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5)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申报流程 每年9、10月份开始申报。由市经信委统一评审并最终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