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享受 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1)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2)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创新基金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2)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 (2)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4)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2、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5)企业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申报流程 每年申报一次,企业将申报企业报送区县科委,由区县科委将材料统一送到市科委,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上海市立项的项目推荐至国家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再评审,并最终确定国家立项名单。整个流程需6个月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