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33650885    13564288811
公司邮箱:cqg881@163.com
网址:www.hot-way.cn
当前位置:首 页 > 政策大全
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技术服务业专项
2014-11-17
分享到:
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技术服务业专项

1、政策享受
    专项工程采取补助、贷款贴息、或其组合方式支持项目。单个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资额的10%;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示范和园区服务条件建设类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新增投资的30%,且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支持方式的,贴息资金总额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2、申报要求
1)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8000万元,新增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80%,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
2)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以软硬件设备购置为主,且不少于新增总投资的50%;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已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审批、核准或备案),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两年,且已落实房地、规划、环保、资金等实施条件;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
5)服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50%以上;
6)落户在本市高技术服务产业园区和重点培育园区,具有申报领域相关国际、国内权威机构资质认证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
3、申报流程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实施计划和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分批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年度组织项目申报批次不少于2批,当年最后批次项目申报工作应在9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