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改委通知精神,拟于11月中旬开展2014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中央投资项目专项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为内资企业,且符合中小微型企业标准。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型内资企业,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应在1000万元到3000万元,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申报重点产业技术改造专项。
2、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所属产业必须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鼓励类产品。
3、项目单位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4、项目土建工程投资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5、项目建设投资相关材料完备。
二、申报所需材料
(一)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4、项目招标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的)。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企业投资项目的能评备案或能评审批文件;
3、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有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需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文件;
5、项目报批文件中须附有设备采购清单;
6、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7、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8、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9、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10、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补助金额和方式
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10%计算,原则上由中央财政一次性安排,市级财政将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填好项目情况表,于11月7日(周四)之前反馈至区发改委产业科,届时我们会组织市发改委有关领导和专家前来培训。
联系人:陈海英 联系方式:37537012
电子邮箱:fjwbgs@126.com
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