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奉贤区经委网
各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要求,通过产业化、新型化、多样化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培育我区“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产业升级,发挥示范应用,提升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四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的若干产业政策》和《奉贤区“四新”经济示范企业认定项目实施细则》,现就开展2019年奉贤区“四新”经济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奉贤区注册并纳税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
2、实业型企业根据《奉贤区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办法》,须认定为A类、B类的。
3、符合国家、上海市及奉贤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4、“四新”特征明显,发展方向明确,应具有发展“四新”经济细分领域的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支持包括引领制造业发展趋势的重点领域、制造与服务相融合的重点领域、跨界融合催生的新型服务业态等。
5、示范作用明显,应具有健全的企业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在研发、中试、产业化等方面具有良好的技术条件和服务环境。围绕本市“四新”经济重点领域创新成果的示范应用,对本区“四新”经济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6、优先支持对所在行业、领域有较大推动和突破效应的新技术、新产品;鼓励新业态、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支持在相关细分领域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重点企业及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
7、近两年内企业在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奉贤区“四新”经济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四新”经济示范企业项目申请报告书(编写提纲见附件2)
3、创新成果的示范应用相关证明,供应商(集成商)提供项目合同书及项目验收合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三年企业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由税务部门提供并盖章),企业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认证证书、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立项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http://fxcy.67156715.com/index.html)进行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进行专项填报。 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上传资料。
3、线下受理:申报项目单位将书面材料向所属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附件3)。初审盖章后报送至区经委。
4、书面材料即“申报材料1-7项”,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装订。申报企业自行填写打印“奉贤区‘四新’经济示范企业申报文件袋(见附件4)”贴于文件袋上。整套书面资料装入袋内。
四、支持方式
凡获得认定的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拨款奖励。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2019年5月10日9:00—5月31日15:00(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2、线下受理时间:截至6月5日15:00时。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二)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216室
2、业务咨询:经委技术进步科 李凤英67185250 孙欢67187323
3、技术支持:33565787 周老师15821070867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二○一九年五月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