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本市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1号)的要求,从 2019年1月1日起 开展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技术改造)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方式 和标准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其中 项目 申报条件 申报 审核程序 1 组织方式 技术改造专项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审核”方式,项目申报系统全年开放,年内分两批次开展项目评审。 2 申报时间 申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第一批项目评审开始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第二批项目评审开始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6月30日以后申报的项目作为2020年项目储备,纳入2020年项目评审计划。 3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需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 http://zxzj.sheitc.gov.cn/ 申报平台将关联法人一证通,并要求提交的申请报告及附件加盖法人一证通中的电子签章。 申报初审 项目申报材料须符合相关规定,申报完成后,由主管部门、中央在沪企业、市属集团公司对申报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项目初审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专家评审 项目经初审后,由我委会同市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网上专家评审和项目投入情况评估,根据评审情况编制拟支持项目计划。 联 系 方 式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采取 无偿资助 的方式安排使用。专项支持资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入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