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奉贤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11-16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属集团公司:
根据《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沪奉府【2013】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本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由于2018年区发改委设立了区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其认定的项目将予以补贴,本着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的原则,此次认定工作中暂不包括重点项目的认定工作。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及未来方向,本次认定工作将着重围绕东方美谷美丽健康产业,突出二三产融合发展,力争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请各单位对拟申报单位进行宣传发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按照《奉贤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认定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要点,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连同申请材料于2018年12月14日前报送我委。
已获市级认定及前四批区级“三个认定”获评企业均不再参与申报。
联系人:顾燕
联系方式:37190293 fxfwyfz@163.com
附件1:奉贤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认定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