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奉贤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10-31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属集团公司:
根据《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沪奉府〔2013〕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本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认定工作。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及未来方向,本次认定工作将着重围绕东方美谷美丽健康产业,突出二三产融合发展,力争打造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请各单位在立足我区现代服务业五大重点领域(现代商贸、平台与电子商务、生产性服务业、金融服务业、文创旅游休闲业)基础上,对拟申报单位进行发动宣传,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按照《奉贤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认定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要求,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连同申请材料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委。
已获市级认定及前三批区级“三个认定”获评项目均不再参与申报。
联 系 人:张诚
联系方式:37190293 fxfwyfz@163.com
附件1:奉贤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认定实施细则.doc
附件2: 奉贤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申请表.doc
附件3: 奉贤区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申请表.doc
附件4: 奉贤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6:各镇开发公司推荐汇总表.doc
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