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本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聚焦重点、突出效应”的政策导向作用,现根据《奉贤区推进标准化工作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市标准化工作重点,制定《2017年度奉贤区推进标准化工作项目建设申请指南》。
一、申报范围、类别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凡在本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符合我区产业导向,且在规定项目期限内,承担并有效开展符合申报类别与要求规定的标准化推进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单位人员必须有一人以上获得标准化工程师或者标准化岗位资格证书的,均可按统一的申报时间和要求提出申请。
(二)申报类别和要求
1.标准制修订项目
(1)国际标准:指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代表我国提出国际标准提案或担任工作组(WG)、项目组(PT)召集人的,由本区工业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的,经ISO、IEC及ISO认可的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
(2)国家标准:指由本区工业企业承担或参与制修订的,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标准。
(3)行业标准:指由本区工业企业承担或参与制修订的,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
(4)地方标准:指由本区工业企业承担制定的,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标准。
2.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的,以促进标准制定与实施为主要内容的示范(试点)项目。
(三)项目期限
原则上指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项目重点支持的方向和领域
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2017年度标准化工作资助将紧密围绕奉贤区重点工业产业发展方向,即先进装备、智能电网(输配电)、精细化工、化妆品、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汽车配件、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必备材料
1.2017年度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2016年全年纳税证明(由有关税务部门出具);
4. 单位人员获得标准化工程师或者标准化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5. 申报单位标准化工作情况(2000字左右);
6.根据申报项目情况选择提供下列资料之一:
(1)标准制修订项目:提供标准化国际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标准文本(复印件);
(2)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示范(试点)项目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7.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材料中需要保密内容的说明。
(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1.国家、市或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等奖项称号和荣誉的证书(复印件);
2.国家或市标准化示范(试点)的证书(复印件);
3.名牌的证书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5.自2013年以来列入国家、市有关标准化重大项目计划以及投入与发展情况;
6.项目曾获国家、市或行业有关质量、科技、标准化以及有影响的重大国际性、区域性等荣誉的证书(复印件);
7.有效专利清单或专利授权(受理)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日期:起始时间为2017年4月1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2.申报企业向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