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了《201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现予发布,并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1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
2.向注册地的区(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
3.各区(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等进行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一并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1.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202.101.46.7/shzj/login.jsp。
2.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请指南》规定的申报范围、类别和要求如实准确填报《201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请表》(系统内填报生成)及相关证实材料。
3.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201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装订要求》(以下简称《装订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所在区(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4.项目申报单位在报送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区(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预审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项目申报单位。
5.各区(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项目预审工作,认真预审相关材料并填写《201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预审汇总表》,同时登录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区(县)预审确认工作,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符合要求。
三、其它事项
1.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近期组织各区(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辅导。各区(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培训与指导工作。
2.有关事项请关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政务版)(网址为http://www.shzj.gov.cn,业务直通车-标准化-标准化专项资金栏目),本通知、装订要求和各区(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可在该网站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胡伟 联系电话:54262304 电子邮箱:whu@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