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各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市有关创新资金工作的精神,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现根据《奉贤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15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采取定额补助方式:15万元/个,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产业。 三、申报要求 3、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4、上年度用于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5、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2)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或终止,时间未超过三年。 四、申报程序 创新资金申报和评审以“择优、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把申报资料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镇(开发区)。各镇(开发区)受理本辖区创新资金项目,并集中推荐至区科委工业科技管理科,区科委组织评审。 1、企业自行填写《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和《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见附件)。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 3、企业将书面材料(推荐函一份、申请书及附件资料一式一份)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镇(园区),区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材料。 4、联系方式 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工业科技管理科 联系电话:37188010 张晓兰 特此通知。 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08-03 附件: 1、《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
1、在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业务,无知识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尚未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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